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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茶桑站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养蚕安全
时间:2014年06月10日信息来源:不详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夏蚕饲养是全年养蚕的关键,养蚕量占全年饲养量的30%以上。蚕种、蚕药、桑药是蚕桑生产的基本要素,使用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严重的影响,给蚕农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主题,祥云县茶桑工作站本着办实事、解民忧的原则,采取了四项有力的措施,确保夏蚕饲养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2014年5月30日,组织召开了小蚕共育技术、蚕种、桑药、蚕药安全培训会,4家蚕桑龙头企业负责人、蚕桑技术指导人员、茶桑站全体干部职工共21人参加了会议;印发了《蚕种管理办法》、《祥云县茶桑工作站关于规范安全使用蚕种、桑药、蚕药的通知》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要求各企业在加强培训的情况下,将资料印发到各养蚕户;在祥云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祥云县茶桑工作站关于规范安全使用蚕种、桑药、蚕药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增强影响力。
  二是规范蚕种订购渠道。以四家龙头企业牵头订购蚕种,蚕种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订购,并符合国家颁布的《畜牧法》、《蚕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蚕种、违者将依法查处,对造假售假的还追究刑事责任。要求蚕农每期订购的蚕种时,将蚕种蚕装盒完整保存至本期蚕上蔟采茧,一旦发生蚕种质量问题以便于质量追踪和权益诉求。
  三是严惩非法经营蚕种行为。根据《蚕种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无蚕种经营许可证经营蚕种的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经下罚款。
  四是安全使用桑、蚕药。购买正规渠道提供的桑、蚕用药,选用安全的自己熟悉的农药品牌、品种用于桑园防治病虫害,并严格按其浓度、残效期等要求使用。桑园防治病虫害用药,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桑园用药技术规程》执行,未在祥云县域内推广应用的品牌、品种要按小区试验、中间示范,才能推广使用。针对我县常见蚕病,多用、用好鲜石灰,对蚕病防治有较好的效果。
    

(作者:佚名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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