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四中受国家体育总局表彰
时间:2014年05月23日信息来源:云南特产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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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谢先斌)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表彰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景洪市第四中学被授予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景洪市第四中学是我州传统体育学校,是省一级完全重点中学,有专职体育教师15名。多年来,市四中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为目的,形成了浓郁的校园体育锻炼氛围和全员参与的群众性体育锻炼风气,有效地提高了师生体质健康水平。通过建立制度,抓好学生的“三操”(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阳光运动一小时”、冬夏两季球类运动会、心理调节趣味运动会、新生军训等活动,锻炼学生体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成立了田径队、篮球队、健美操队、体育舞蹈队、足球队、羽毛球队、拳击队、散打队、跆拳道队,加强体能训练和专业项目训练,培养体育特长生;建立了校级代表队档案库,对学生运动员的身体机能和运动技术水平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对以上数据做好统计和储存工作。去年,13名体育特长生参加高考,全部考入大学,其中二本以上的上线率占88%。通过开展教职工竞走比赛、青年教师篮球赛、党员钓鱼赛、冬季趣味运动会、退休老教师慢走运动等,提升了教职工的身体素质。
市四中群众体育活动见成效,2011年被云南省体育局授予“田径传统学校”荣誉称号。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中,该校夺得了100米栏、4×100米、4×400米等9个项目的第一名,并产生了3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参加省健美操大赛,取得6金1银和团体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2012年在全省第三届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首届电视体育舞蹈大赛总决赛中,获得2金1银;在全省田径年度赛中,该校学生获1金3银1铜的好成绩。
据悉,在本次表彰会上,景洪市第四中学校长陈西北、景洪市体育辅导中心原主任胡铁星被授予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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