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电鱼违法行为,巩固禁渔和资源增殖放流成果,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盐津县渔政执法大队于2010年9月20日至11月25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
为提升专项执法行动的效果,县渔政执法大队制定下发了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县农业局副局长代世银为组长、彭绍平副队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农业综合站站长及渔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各乡镇农业综合站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滩头等乡分管农业的副乡长亲自参与夜间执法,鼓舞了一线渔政执法人员的士气。庙坝乡针对辖区水域特点,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日程安排,提高了检查的频率和力度,捕捞秩序明显好转。在执法模式上,县渔政执法大队针对横江下游水域实际,统一调配渔政站执法力量,在该水域试行24小时驻点联合检查,不定期集合轮流开展执法行动。在执法范围上,普洱、中和、柿子等乡镇还注重关口前移,除电鱼行为外还加强对销售电鱼器具的查处。
经统计,全县专项行动期间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汽车45车次,参加人员128人次。共立案查处电鱼案件11起,没收电捕器具15件套,没收渔获物86公斤,罚款计5000元。这次打击电鱼专项行动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查处力度深,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新疆北部因为持续干旱致草场大面积枯黄,逾400万公顷草场受灾。徐国强摄 乌鲁木齐9月17日电(记者朱景朝)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