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 加载中...
新闻频道
昭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审批动物防疫合格证
时间:2014年05月23日信息来源:云南特产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新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昭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新办法之规定,从2010年5月1日起对我区需办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把关,按照新规定严格执行:


  一、防疫条件的设施和设备


  1、消毒池:消毒池的宽以养殖场进场大门的宽为准,长4米,深0.3米。配备消毒、清洗器材和消毒药物。


  2、消毒室:消毒室长2米,宽1.8米,高2.8米,配套紫外线消毒灯(灯管)。


  3、配备防疫中使用的冰箱、器械、兽医室等。


  4、养殖场距水源500米以上,距公路500 米以上,距学校 500米以上,距市场500米以上,距无害化处理场3000米以上,并有2米以上的围墙。


  5、生产区和生活区必须分开,生产区栋间距离5米以上,并有隔离设施。


  6、有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池。


  二、建立健全防疫制度


  建立健全《免疫制度》,《消毒制度》、《疫病报告制度》、《检疫申报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畜禽标识制度》、《用药制度》、《养殖档案》。在日常生产管理中严格执行以上制度。


  三、审查发证需提供的材料


  1、需办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单位提供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认真如实填写《昭阳区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3、养殖场布局平面图;


  4、设施设备清单;


  5、第二点中的八项制度文本;


  6、兽医人员毕业证书(或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到有效期换证的必须达到以上防疫条件设施、设备和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同时提供上一年的养殖档案。


 


 


 


                                





(作者:佚名编辑:云南特产)

我有话说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