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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官网刊文解释“与他人通奸”
时间:2014年07月03日信息来源:不详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国法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党员和党员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要时刻以党纪为准绳约束自己,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纪委的通报中,从“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等措辞到“与他人通奸”的转变,标志着官方对落马官员案情通报正逐渐细化和透明。———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

南都讯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公开通报了一批被查处官员的案情。其中,有五例都提及“与他人通奸”行为。

对于“通奸”的准确含义,中纪委官网刊文解释:“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今年以来“通奸”频繁出镜

此前,接受组织调查的官员如果被查出生活作风问题,纪检系统在通报中比较常见的是“道德败坏”、“生活腐化”、“与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等措辞。

2012年,江苏省纪委通报无锡市原市长毛小平的违法违纪情况时称,毛小平“道德败坏,与两名女性通奸”。这是纪检系统最先使用“通奸”一词通报官员生活作风问题。

今年以来,纪检系统在通报落马官员案情时较频繁地使用“通奸”一词。6月5日,中纪委发布消息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伙同他人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6月27日,中纪委介绍国家信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杰立案检查情况时提到“与他人通奸”。

昨日,中纪委通报7名被查处官员的案情,其中5人均被提及有“与他人通奸”的行为。

中纪委刊文解释:党纪严于国法

对于“与他人通奸”的具体含义,近日,中纪委官网还专门刊文进行了解释。文章称,“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文章称,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文章称,由此可见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国法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党员和党员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要时刻以党纪为准绳约束自己,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

官员生活作风问题通报逐渐细化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昨日向南都记者指出,纪委的通报中,从“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等措辞到“与他人通奸”的转变,标志着官方对落马官员案情通报正逐渐细化和透明。

“道德败坏和生活腐化都比较抽象,所指内容也比较广泛。”庄德水说,生活腐化可能包括超规格享受、色情淫秽场所消费等;道德败坏,则不仅指男女关系问题,可能还涉及其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问题。

南都记者注意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要求:将弄虚作假骗取荣誉、通奸、利用职权等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教育或赡养义务、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能救不救等5类行为都列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庄德水认为,正是由于“通奸”的概念通俗、具体,能够更准确地界定贪腐行为,也将更能形成震慑。

名词解释

●道德败坏泛指“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包括弄虚作假骗取荣誉、通奸、利用职权等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不承担教育或赡养义务、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能救不救等5类。

●生活腐化可能包括超规格享受、色情淫秽场所消费等。

●通奸非配偶的男女双方自愿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给行为人自身名誉、各自家庭、所在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包括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

●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涵盖所有与妻子以外的女性发生和保持性关系,包括通奸、包养情妇、嫖娼等。

(作者:佚名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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