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海关总署就新华社“中国网事”发的《记者目击:海关总署天津教育培训基地见闻》一文做出回应,称:海关总署十分重视媒体对海关总署天津教育培训基地的报道。28日已责成该基地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情况,要求立即整改。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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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基地并非旅游景区
海关总署根据该基地上报情况,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该基地始建于1997年,用于海关内部会议、培训和科技研发测试,承担系统外单位及企业的会议和培训工作。
该基地位于天津武清开发区内,并非旅游景区,马路对面就是生产企业。新闻报道中提及的“大湖面”及临近的高尔夫球场均为外单位所有,与该基地无关。
报道中提及的“动物园”为该基地在空地围建的鸡舍,饲养了若干鸡鸭鹅等以及2只孔雀和3只火鸡。
在收费方面,该基地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都按照现行有关制度规定来结算。对社会单位和企业,根据会议或培训的实际情况,收取费用。
基地内部装饰多为复制的海关老照片,报道中提及海关缴获的物件以及老钢琴,大多为旧海关曾经使用过的老物件,包括一些办公设备和家具等。
推动党政机关培训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海关总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目前正在对全国海关的培训基地进行检查整改,下一步将根据中央安排,深化培训中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