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决定免去姜伟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职务,任命陈政高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号、11号主席令分别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
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免决定,任命郑学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任命林文学、杨永清为副庭长,任命王旭光为副庭长、审判员。
薄熙来案主审法官出任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本报讯(记者 桂田田 邹春霞)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免决定,现任最高法立案二庭庭长的郑学林将出任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此前曾主审薄熙来案的法官王旭光被任命为副庭长、审判员。
王旭光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薄熙来案主审法官的身份,使其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关注度。今年5月,王旭光调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并担任副庭长一职。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已经于6月中旬内部挂牌成立。5月29日上午,在最高法召开的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专家学者针对我国环保法庭目前存在的问题展开了讨论。据统计,截至2013年7月,全国共有134个法院设立了环保法庭。
本月18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前往江苏考察。奚晓明指出,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实行环境司法专门化,是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一项新的任务。“要大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要本着确有需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建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不能一窝蜂,一齐上。设立专业化审判机构需要考虑案件的数量,且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归口审理模式。”
最高法为何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马勇认为,以往环境保护过多地依靠行政力量,最高法院设立环保法庭,意味着未来将加强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最高法的环境法庭,主要作用应是对各省的环境法院进行业务指导。”他表示,“环境法庭是先基层后高层的路径,目前在各地的环境案件审判实践中,操作的随意性很大,最高法的环境资源法庭成立后,需要理顺环境案件的审判机制,规范环境案件的审判程序。”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认为,最高法院是对全国司法审判进行统一指导、协调的机构,最高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有助于提升环境司法的专业化、技术化。
环境资源审判庭会不会无案可审?
马勇介绍,一些环境法庭确实存在等米下锅或者无米下锅的情况。“最高法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会从上层推动环境法庭作为。”
“环境法庭最重要的案件来源应该是个人提起的环境诉讼,这类案件,在没有环境法庭的情况下,很难立案。但在环境法庭,个人提起诉讼之后,只要表面证据足够,环境法庭就应马上受理,这也能推动更多环境问题走司法解决的途径。”马勇说道。
在马勇看来,环境法庭成立后,面对的最大的硬件问题是环境法官的缺乏。马勇说, 新环保法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环境法庭和相关法官来说,都是很大的挑战。据他了解,有很多法官基本没接触过环境案件,他们在承担环境案件审判时,在程序上没问题,但在证据把握上可能会有影响,“比如,对水体污染,说某个指标超标,原被告都有举证,法官如果自己不懂,肯定会对案件有一些影响。”本组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